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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NIVERSITY CHAPEL

在上主與教會的見證下,新人可於大學禮拜堂舉行婚禮、締結婚盟。
從紅地毯的這一端走到那一端,於莊嚴與神聖的婚禮中立下死生契闊的誓言。
讓婚禮成為雙方維持婚姻的記號,在上主的恩典中一同成長。

申請資格︰

Application Requirement
  1. 申請人一方需為
    • 本校校友/ 學生#

    • 本校教職員

    • 大學浸信會會友

      •  所有由海外大學與浸會大學合辦之課程、短期課程之畢業生/學生除外

  2. 新人雙方必須為受浸之基督徒,獲教會推薦,並接受婚前輔導。
  3. 婚禮程序要先得校牧同意,及要配合本禮拜堂舉行浸信會之禮儀。
Mrs. Bride, Mr. Groom

可租借舉行婚禮時間

包括佈置、婚禮、拍照及場地清理,請勿超時。

Available Time-slots
Beautiful Wedding Bouquet
  1. 星期六 (公眾假期除外)​
    • 10:00 -13:00

    • 13:00 -16:00

      • 如上午及下午均有婚禮,當日婚禮租借時間會變更至1) 10:00 -12:50,2) 13:10 -16:00。

  2. 星期日 (公眾假期除外)
    • 14:00 -17:00

租用金額

Application Fee
  1. 婚姻場地租借費用:$8,500
    • 可容納約三百人之禮堂,不可增加坐位。

    • 費用包括:禮拜堂綵排及婚禮當日合共四小時

      • 綵排時間一小時,請準時出席及請勿超時。

      • ​婚禮當日三小時(包括佈置約一個小時、婚禮約一個小時、拍照及場地清理約三十分鐘,請勿超時)。

  2. 按金 (清潔及逾時收費)︰1,500​
    • 租用時間已包括預備及佈置時間,請準時開始及完結,超時者,將會以每半小時為單位追收租場費用。

    • 如沒任何損毀或違反規則,可退還,並於婚禮後八星期內寄回。

每年七月一日香港浸會大學將進行借用場地收費調整,七月一日後舉行之婚禮即按調整之收費辦理,恕不另行通知。

使用禮拜堂設施費用,全數由香港浸會大學收取,與校牧處無關。

本處之財政來源自校友及教會友好所奉獻而來。接受申請使用禮拜堂設施舉行婚禮並非校牧處之工作,乃是對外教會團體或校友之額外服務,故要略收行政費。費用交香港浸會大學。行政費服務包括職員文書工作;婚禮程序及有關事宜諮詢。

申請表格及文件︰

Application Documents
  1. 香港浸會大學大學禮拜堂舉行婚禮申請表
  2. 申請人香港浸會大學身份證明(如職員證副本、畢業證書副本或有關身份證明)
  3. 新人雙方身份證副本 (可在副本上蓋上或寫上“副本”字句);
  4. 新人雙方受浸證明文件副本
  5. 教會推薦信
  6. 婚前輔導證明
  7. 租借費用及按金2張支票

Equipment    設備

1  Grand Piano 
1  Organ   
4  Reception Table (2ft x 4ft) 
1  Table for certificate signature (3ft x 5ft)  
1  Red Carpet 
2  Stand-mic  
2  Wireless-mic
1  Music Stand
三角鋼琴    
風琴
招待檯
婚書檯
紅地毯
有線咪
無線咪
譜架

EQUIPMENT

Included for Weddi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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